一、应设置消防电梯的工程建筑
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50016-2014)7.3.1
1建筑密度超过33m的住宅建筑;
2一类高层商业建筑和建筑密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商业建筑;
3设置消防电梯的工程建筑的地底或半地下室,基础埋深超过十米且建筑面积超过3000㎡的别的地底或半地下工程(室)。
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50016-2014)7.3.3建筑密度超过32m且设置电梯轿厢的高层厂房(库房),每一个疏散出口内宜设置1台消防电梯,但合乎以下标准的工程建筑并不设置消防电梯:
1建筑密度超过32m且设置电梯轿厢,任一层作业平台上的总数不超过两人的高层住宅塔体;
2部分建筑密度超过32m,且部分高于一部分的各层总建筑面积不超50㎡的丁、戊类工业厂房。